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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定在某月内装运 2.规定在某月月底前装运 3.规定在某月某日前装运 4.规定在某几个连续月内装运 5.规定在收到信用证或货款后若干时间内装运 6.规定在合同签约后立即装运(“即期装运”或“尽快装运”)。规定合同的交货时间应考虑的因素 1.货源因素:即货源是否可满足交货时间。 2.运输因素:货物是否能按期运到合同规定的装运地点按时装运。 3.市场情况:有些货物的市场情况是随季节(或时间)变化的, 应予注意。 4.商品情况:商品的防潮防热等特点应考虑季节、航线地理等 因素。 港口条款 装运港:明确无误地规定“装运港”是制定合同的重要环节。
·确定交货时间的方法
·信用证(L/C)要求用记名提单交单
·运输单证中载明“CY-FO”的法律意义
·承运人的免责事项
·承运人可否享受合同中责任限制等条款的保护?
·无单放货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