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条款生效后,用人单位未依约支付经济补偿费,劳动者享有什么权利?竞业限制条款生效后,用人单位未依约支付经济补偿费,劳动者享有什么权利?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竞业限制条款生效后,用人单位未依约支付经济补偿费,劳动者享有什么权利?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竞业限制条款生效后,用人单位未依约支付经济补偿费,劳动者享有什么权利?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竞业限制条款生效后,用人单位未依约支付经济补偿费,劳动者享有什么权利?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竞业限制条款生效后,用人单位未依约支付经济补偿费,劳动者享有什么权利?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竞业限制条款生效后,用人单位未依约支付经济补偿费,劳动者享有什么权利?
竞业限制条款生效后,用人单位未依约支付经济补偿费,劳动者享有什么权利?
擅长领域
 竞业限制条款生效后,用人单位未依约支付经济补偿费,劳动者享有什么权利? 正文

竞业限制条款生效后,用人单位未依约支付经济补偿费,劳动者享有什么权利?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而用人单位不续约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du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zhi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若要获得此种权利保障,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权利救济。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若要获得此种权利保障,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寻求权利救济。

员工在积极履行自己职责的同时,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员工解决北京市户口,未积极履行、落实在招录员工过程中所承诺的优厚条件,用人单位在招录劳动者过程中有虚构或者夸大企业优势的不诚信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

在用人单位未依约支付经济补偿的前提下,关于竞业限制的约定并不当然归于失效,关于竞业限制的约定也不当然被解除,劳动者并非自然无需再承担竞业限制义务,而是应明确向用人单位表示解除关于竞业限制的约定。否则,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该义务。

相关文章:

·劳动者与单位长期两不找,能否认定劳动者自动离职?

·改变工作单位的劳动者,原工作年限能否计入新用人单位如何判断?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二倍工资以及二倍工资的最长期限是多少?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等级考核中居于末位等次,用人单位能否据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入职时已超过退休年龄,是否还能建立劳动关系

·外卖员劳动关系的认定


竞业限制条款生效后,用人单位未依约支付经济补偿费,劳动者享有什么权利?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