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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
134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
法院
受理下列
专利
纠纷案件:
一、
专利
申请权纠纷案件;
二、
专利
权权属纠纷案件;
三、
专利
权、
专利
申请权转让
合同
纠纷案件;
四、侵犯
专利
权纠纷案件;
五、假冒他人
专利
纠纷案件;
六、发明
专利
申请公布后,
专利
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
七、职务发明的创造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
八、诉前申请停止侵权的财产保全案件;
九、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案件;
十、不服
专利
复审委员会维持驳回申请复审决定案件;
十一、不服
专利
复审委员会
专利
权无效宣告请求决定案件;
十二、不服国务院
专利
行政部门实施强制许可决定案件;
十三、不服国务院
专利
行政部门强制实施许可使用费裁决案件;
十四、不服国务院
专利
行政部门行政复议决定案件;
十五、不服管理
专利
工作部门行政决定案件;
十六、其他
专利
纠纷案件。
当事人对
专利
复审委员会于2001年7月1日以后作出的关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专利
权撤销请求复审决定不服向人民
法院
起诉的,人民
法院
不予受理。
当事人对
专利
复审委员会于2001年7月1日以后作出的关于维持驳回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专利
权申请的复审决定,或者关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专利
权无效宣告请求的决定不服向人民
法院
起诉的,人民
法院
应当受理。
前述的
专利
纠纷案件可分为两大类:
一、一----九项为民事案件类;
二、十----十五项为行政案件类;
第十六项可视具体案件的性质归在民事案件类或者行政案件类中。
·
诉讼时原告仍可请求停止侵权行为
当事人在诉讼前没有提出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在诉讼时,仍可提出先行停止侵权行为的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当事人有权在诉前提请人民法院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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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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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他人专利,是指生产的产品与他人的专利产品类似,或者在产品包装上加上专利权人的专利标记或专利号,使人相信该产品是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行为人实施了这种行为,构成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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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二)
专利侵权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地域管辖问题的通知》中对专利侵权纠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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