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事务所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合同法公司法债权债务知识产权劳动人事婚姻家庭房产.拆迁建筑工程交通.医疗损害赔偿投资金融保险网络法律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刑事辩护
  [首页]> 正文

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13
    一、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有两种类型:
     1、是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
     2、是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二、对两类不到庭的离婚被告案件的处理方法。
      
     针对第一类型(即:离婚案件中的被告当事人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应诉)的处理方法: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指未修订前的《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之规定,只对送达方式作明确的规定,即“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但未就公告期满送达文书已完成,能否就离婚案件因当事人不到庭可缺席判决作出明确规定。根据我国现行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和《民事诉讼法》中的有关离婚案件当事人,因涉及到人身身份的确立和解除,强调当事人双方必须到场的原则,方可办理。比如说,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就 明确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一规定,强调了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必须出庭的原则,尽管离婚当事人一方有委托代理人,且又是民事行为能力欠缺的人,也应该出庭应诉,言下之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且下落明确的,离婚当事人就更应该要出庭应诉。然而,对下落不明,经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的离婚当事人,确实不能到庭应诉,人民法院对这类离婚案件能否缺席判决呢?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应当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其理由是, 既然司法解释对这类离婚案件当事人不能到庭作出了可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规定,那么公告期满就意味着依法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手续。依照《民诉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一原则,应该是对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民事案件通用的规定。
    
      针对第二类型(即:被告有明确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的处理方法因目前法律尚无明确规定,导致处理感到困惑。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应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第一、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对于这类离婚案件,我认为分两种情形处理:一是本人的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二是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按该司法解释的第112条规定的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第二、当事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离婚案件,其法定代理人出于离婚后,其小孩无人护理等多方因素的考虑,不愿配合法院,拒不到庭应诉,致使案件无法审理。对此类离婚案件的处理,我认为首先要多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其配合法院的庭审工作,代理其子女出庭应诉,以便法院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如果通过法院多方做工作,人仍不愿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可以比照最高法院的《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2条第二款“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的规定,依法对监护人拘传到庭,参与诉讼。
·涉外因素的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涉外因素的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首先,如果当事人在国外,那么,可以直接通过在中国驻该国大使馆办理委托手续公证来&......

·诉讼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

·遇到家庭暴力你该如何保护自己
      1、你可以找社区的妇女组织对你的丈夫进行教育和劝戒;2、你可以到本地派出所报案,请他们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你的丈夫进行处......

·涉外法律文书的送达
      涉外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nb......

·选择诉讼离婚的情形
      诉讼离婚,即通过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经过法院审理后,以判决书或是调解书的方式来强制解除婚姻关系。......

·一方在国外不愿回来,一方在国内,如何离婚?
      今天遇到一个咨询:女方离家出国已经10年,并定居国外。10年没有在一起,彼此早已没有感情,可是婚姻关系一直存在。男方期间也遇到其他异性,可是都在得知他没有离婚后离开。现在女方也同意......

·一方有精神病的离婚诉讼
      一、精神病人是不能够办理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又称为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关系而双方达成合意而解除。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存在欺骗、胁迫等情形,所达成的......

·诉讼离婚程序分哪三步?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

·离婚调解存在三大方式
·怎样处理非法同居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
·南京夫妻离婚婚前股票婚后增值部分如何分割律师参考案例
·离婚案件中的举证责任

推荐内容: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
·酒驾是否理赔?
在线咨询
 8630-9110
热线电话:025-86309110
工作时间:AM8:00-FM21:00
 专业律师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