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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索赔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38
南京劳动律师网的专业律师总结了常见的工伤法律问题,供大家参考:
1.申请工伤认定时,通常需要提交劳动合同书或者其他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当时尚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律师:若双方没签过书面劳动合同,那在发生工伤后,工伤者应立即向单位提出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书,在时间上越快越好。通常,在受伤后立即提出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书,单位看在工伤者伤情的份上或者怕承担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会及时与工伤者补签劳动合同书。
2.有劳动者反映,发生工伤后,就医时单位让他们用其他同事的名字。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律师:现实中,的确有不少工伤者使用别人的名字看病就医,究其原因主要是用人单位说他人有工伤保险或医疗保险,而工伤者没有任何保险不能报销医疗费。
用他人的名字看病就医方便了用人单位,其能按照工伤保险报销所付费用,但给工伤者带来大麻烦,一旦和用人单位私了、调解或谈判不成功时,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通常都会被驳回,很难认定工伤。  
问:万一劳动者使用了他人名字看病,之后申请工伤认定被驳回。该怎么办?
律师:解决该问题可分两步走,首先,找就医医院主治医生或医务科将诊断书、病历中他人名字更改为本人名字后再申请工伤认定程序。其次,如果就医医院不给改正过来,那就起诉医院,要求将诊断书、病历更改为患者真实姓名,诉讼胜诉后再申请工伤认定程序。北京市房山区就有过用他人名字就医的工伤案例,最后伤者起诉就医医院,最终成功更名。
另外,我想提醒劳动者,看病时要用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不要用绰号、小名或其他名字。
3.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会借口帮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拿走职工诊断书、病历等原件。这样做对职工而言,有哪些隐患?
律师:申请工伤认定时,诊断书、病历必须要原件,没有了原件劳动部门就无法给认定工伤。单位这样做有的是善意的,确实是为了帮职工申请工伤认定。但也有不少用人单位是恶意的,拿着工伤者诊断书、病历原件,既不替工伤者申请工伤认定也不将原件退还给工伤者,这样会给工伤者带来大麻烦。
因此,南京工伤律师(025-86309110)提醒广大劳动者,就医时诊断书、病历原件劳动者一定要自己保管好,这样一旦单位不替工伤者申请工伤认定的话,工伤者本人或其家属也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问:在分不清单位善意还是恶意的情况下,怎么做最保险?
律师:工伤者及其家属保管诊断书和病历原件,给单位复印件,等单位哪天到劳动部门申请时,工伤者或者家属带着原件一起去。当然,如果劳动部门收取了原件不退还,则可以要求劳动部门打个收条,这是工伤者及其家属的权利也是劳动部门的应尽义务。
4.申请认定工伤时,往往牵涉到对受伤过程的证明。有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受伤经过证明,将来工伤认定较容易,可如果没有这项证明该怎么办?
律师:如果没有单位加盖公章的事故证明,工伤者或工亡者及其家属将不得不采取其他办法来证明受伤经过,例如找证人来证明受伤经过、采取和老板谈话录音取证等。  
问:申请都需要证明哪些内容?
律师:证明内容应包括:什么人,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什么工种,在工作时间由于什么原因受伤,伤害到什么部位等必备内容。当然,如果事故证明中能写上工伤者月工资多少,什么时间来该单位上班的就更好,以后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即通常所说的误工费)就有了事实依据。
5.如果单位不给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律师:如果单位在伤者受伤后30日内没有为其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工伤者或其家属一定要在受伤或死亡后1年内自己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千万别错过了1年的申请认定时效。
问:工伤认定时效只有1年,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故意拖延不办怎么办?
律师:工伤者及其家属一定要谨记,一定要在1年内及时地、快速地申请工伤认定。申请部门是向单位所在地或者受伤害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工伤科申请。当1年的期限就快要满时。工伤者及其家属就要高度警惕,不要再等了,一定要亲自到当地劳动部门问一问。如果单位没申请,工伤者及其家属应立即启动申请工伤认定程序,向劳动部门递交相关材料申请工伤认定。
6.有时候,鉴定部门可能对于工伤者工伤伤残等级级别鉴定错误,例如将8级认定为9级等。职工,遭遇工伤认定等级错误怎么办?
律师:在这种情况下,工伤者或其家属一定要在收到鉴定结论通知书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争取将错误的初次鉴定结论纠正过来。因为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额就不同。
7.能赔偿多少钱,往往是工伤者及其家属最关心的问题。那么如何相对准确计算赔偿额呢?
律师:准确计算赔偿额是和单位调解、协商和谈判的前提,也是提起劳动仲裁程序的前提。具体计算方法,可查阅有关工伤的法律法规,当然,比较靠谱的还是多咨询几位专业做工伤的律师
问:工伤职工索赔时,主要包括哪些费用?
律师:这个不可一概而论。要视工伤等级级别而定。工伤等级分为10个等级,1级最严重,10级最轻。每个等级赔偿额都不同。最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从第30条至第45条共16个法律条文专门讲述了工伤待遇,工伤者及其家属可以学习和了解一下。主要包括:工伤医疗费、住院护理费、就医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另外,5至10级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赔偿多少,则要看各省、市和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了。
8.签订“私了协议”之后能否反悔
问:有些情况下,工伤者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其它证人证明工伤发生的情况,更没有通过录音取证。这时,怎么办?
律师:这种情况下,只能用签订私了协议后通过打官司推翻它。私了协议,通常是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或老板们的惯用伎俩,工伤者由于各种原因,不得不接受有失公平和离谱的私了协议。
问:签订“私了协议”后,还能反悔吗?
律师:相关规定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工伤保险待遇达成的协议中,双方约定的给付标准低于法定标准,且已实际履行,如劳动者在仲裁时效内要求用人单位按法定标准补足差额部分,劳动仲裁委或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由此可见,工伤赔偿案件中私了协议赔偿额低于法律规定,工伤者要求补足差额的,应当补足差额。
因此,签订私了协议的最大好处就是,申请认定工伤很容易实现认定,省去了取证的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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