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事务所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合同法公司法债权债务知识产权劳动人事婚姻家庭房产.拆迁建筑工程交通.医疗损害赔偿投资金融保险网络法律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刑事辩护
  [首页]> 正文

债权让与的法律定义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814
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债权让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债权是在合同中明确的、确实有效的债权

    二、债权让与不改变原合同的内容;

    三、债权的让与人与债权的受让人应达成协议;

    四、债权应具有可让性;

    五、债权让与,转让人应尽通知义务,未尽通知义务,债权让与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让与的外部效力
      债权让与的外部效力是指债权让与在让与人、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产生的法律效力。此种效力主要表现在:1、让与人将债权全面让与时已脱离原合同关系,让与人不得再向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亦不得再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否......

·债权让与的内部效力
      债权让与的内部效力是指债权让与在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产生的法律效力。这主要体现在1、债权由让与人移转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让与,则受让人将取代让与人成为合同关系的债权人,让与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如果是部分让与......

·债权让与必须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债权让与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才能有效:第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让与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让与的基本前提。第二,债权的让与人......

·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的法律定义
      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又称合同承受,是指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合同承受要发生法律效力,须具备以下要件:第一,须有合法有效的合......

·物业管理方面的纠纷
·买房中的中介陷阱
·物业管理收费纠纷处理措施
·保管合同之保管人责任

推荐内容:
·南京市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条例
·代位权成立的条件
在线咨询
 8630-9110
热线电话:025-86309110
工作时间:AM8:00-FM21:00
 专业律师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