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实际工作的,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劳动者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实际工作的,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劳动者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实际工作的,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劳动者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实际工作的,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劳动者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实际工作的,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劳动者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实际工作的,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劳动者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实际工作的,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劳动者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实际工作的,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擅长领域
 劳动者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实际工作的,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正文

劳动者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实际工作的,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相关文章:

·用人单位补贴劳动者外出旅游,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用人单位如果与劳动者口头约定了试用期,约定的效力

·工作时间内,劳动者在工作场所的卫生设施内发生伤亡的,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带薪年休假的举证责任

·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可以撤销吗?

·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后,超生子女能否按供养直系亲属享受丧葬费、抚恤费、救济费等待遇?


劳动者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实际工作的,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