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著作权、邻接权争端的行政程序的种类解决著作权、邻接权争端的行政程序的种类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解决著作权、邻接权争端的行政程序的种类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解决著作权、邻接权争端的行政程序的种类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解决著作权、邻接权争端的行政程序的种类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解决著作权、邻接权争端的行政程序的种类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解决著作权、邻接权争端的行政程序的种类
解决著作权、邻接权争端的行政程序的种类
擅长领域
 解决著作权、邻接权争端的行政程序的种类 正文

解决著作权、邻接权争端的行政程序的种类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发现侵犯著作权、邻接权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请求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处理。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依受害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可以对侵权人予以行政处罚。

    侵害人和受害人对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按照行政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端,即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二)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做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间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著作权法原第50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本条内容未做修改,在序号上改为第55条。当事人对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服,不申请复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时效期间为3个月,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对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服,既不履行又不在行政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相关文章: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受理范围

·出版者的举证责任及合理注意义务

·发生著作权纠纷的处置

·转载的民事责任

·解释的适用范围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证据


解决著作权、邻接权争端的行政程序的种类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