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首页
关于我们
德本律师
业务范围
诉讼指南
成功案例
法律文书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合同法
公司法
债权债务
知识产权
劳动人事
婚姻家庭
房产
.
拆迁
建筑工程
交通
.
医疗
损害赔偿
投资
金融保险
网络法律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刑事辩护
[首页]
> 正文
计算机软件保护的范围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
174
次
依据《计算机保护条例》规定,计算机软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
法》保护的范围是:
一、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二、文档。是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定、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三、计算机软件
著作权
人。对软件享有
著作权
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计算机软件
著作权
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
软件著作权的认定
软件著作权应归何人所有?《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该条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属于该软件的开发者。何谓“计算机软件的开......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其保护期从著作权产生之日起计算。一、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自软件著作期产生之日起,截止于著作权人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
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计算机软件的使用人,为了学习、研究计算机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储存软件,不视为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使用人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
哪些知识产权可以向海关申请备案保护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品著作权的保护
推荐内容:
·
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品著作权的保护
·
诉讼时原告仍可请求停止侵权行为
在线咨询
8630-9110
QQ咨询
发帖咨询
热线电话:025-86309110
工作时间:AM8:00-FM21:00
专业律师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