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苏宁环球·天润城业主向南京律师热线84110110反映,苏宁环球天润拿南京市29中作为卖点,欺骗买房者,涉嫌虚假宣传,全体业主欲筹款联名状告苏宁环球·天润城,要求开发商赔偿。 业主反映,苏宁环球·天润城广告中说是29中学区房,但实际上开发商配套与广告宣传不符,开发商应对广大业主进行补偿。 “苏宁环球必须就29中给我们一个说法,否则我们将联合所有小区业主状告苏宁环球拿29中作为卖点欺骗业主。”业主杨先生说,目前业主们正在商量筹集资金,并征集万名业主签名。 业主吴小姐认为,“我现在就是要退房,前两次我们维权时和开发商的保安发生了冲突,住在这边感觉没有安全感,我现在就是要联合所有业主通过法律途径退房。”
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维权部律师认为,“如果开发商在前期售房广告宣传中明确说明配套建设29中,但是事后又不建设29中(分校),或者建设了和29中办学质量差距较大的学校,在这种前提下,开发商就涉嫌隐瞒真相,虚假宣传,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律师解释,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 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这就是法律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 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律师建议工商部门及时介入,依法规范开发商市场行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对于部分业主要求退房,律师认为,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的几种情况一是开发商延期交付;二是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三是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四是不能办理产权证;五是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六是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七是房子存在抵押或其他经济纠纷。以上情况下,开发商根本性违约,才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而天润城没有出现上述情况,所以业主退房的想法较难实现[南京律师热线025-84110110]。
对于建设29中分校一事,律师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写进合同,就对开发商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该解释第三条同时规定,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视为合同条款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律师认为,“苏宁环球在购房广告中宣称建设29中分校,尽管没有写进合同,但是对广大业主是否购买天润城以及天润城的价格等均有重大影响,所以,苏宁环球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律师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此,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金和定金责任,这要视合同约定。所以,业主单一要求赔偿损失只是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如果法院确认开发商违约,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