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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代位权的注意事项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14
    1、 债权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债权人是行使代位权的主体,债权人行使代位
    
    权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是帮债务人向次债务人讨债,而是自己
    
    作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代位权。
      
     2、 代位权应通过诉讼形式行使。当然,债权人以非诉讼形式直接向次债务人行使代位
    
    权,次债务人同意直接向债权人清偿,并由此而了结其与债务人之间债务关系的,也应当允许;
    
    但是如次债务人不同意直接清偿,由此发生纠纷的,则必须通过诉讼解决。
      
     3、 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本案甲公司仅能就乙公司拖欠的30万元货款
    
    向丙公司主张代位权。
     
      4、 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权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债权人的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1.对于债务人的效力在日本、中国台湾民法上,债权人的代位权行使的效果直接归属于债务人。如债务人仍怠于受领,债权人可代位受领。但债务人仍有权请求债......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的各个债权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均可以行使代位权。当然,如果一个债权人已就某项债权行使了代位权,其他债权人就不得就该项权利......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1.债务人享有对于第三人的权利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概念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债权人的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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